游泳悲剧是怎样造成的 若干溺水事故案例剖析!

2018年01月16日 来源:电视直播网

游泳悲剧是怎样造成的

游泳溺水问题,是一个让人窒息的沉重话题,也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课题。关注溺水事故,研究溺水案例,吸取溺水教训,避免溺水发生,这是我们户外游泳爱好者所应当共同做好的功课。

需要说明的是,这些案例大多只是其身边人的口述,存在很多的语焉不详。但好在这原本不是什么严格的科学分析,只是作为基本的素材或提供佐证而已。如果归类不当,亦望大家见谅。

经过认真阅读和初步分析,所有这些案例中的行为表现,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:

泳酒不分的醉酒型。

游泳前不能饮酒,尤其不能大量或过量饮酒。因为饮酒后又去游泳,当身体受到冷水刺激后,或有可能引起大脑神经的紊乱。一旦神经紊乱,则意味着指挥中枢对心肺、消化、呼吸、内分泌等各个内在生理系统的失控,因而也就意味着危险的降临。

然而,在相当多泳友中,出于个人嗜好或应酬的需要,不仅晚上要饮酒,中午也要饮酒。如果酒友碰巧也是泳友,则因为“天下泳友一家亲”,不仅要陪酒,还要陪游。尤其那些生性豪放的人,明明已经醉醺醺的了,也还是一步不敢拉下。结果,一不小心,就在陪游中丢了卿卿性命。

案例一:2016年11月27日下午4时左右,四川省蓬溪冬泳协会会长戚国文在游泳中溺水身亡。其泳友何中海这样回忆说:“我发现红旗标志方向大约100多米处,一个跟屁虫漂浮物连动都不动在湖中心……”。据了解,该会长不仅水性上佳,也十分豪侠好客。其溺亡的大致原因与游泳前大量饮酒有关。

案例二:2017年1月3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,四川遂宁59岁的冬泳爱好者赵大哥在涪江渠游泳后,上岸穿衣服时突然倒地身亡。据知情者分析,这位赵大哥身体不错,没有任何不适应冬泳的疾病,可能是当日游泳超时,导致体力透支,“加之头晚饮酒偏多”,多种因素导致猝死。

警钟长鸣:游泳不喝酒,喝酒不游泳。

器质不佳的疾患型。

户外游泳诚然会给人们带来诸多快乐,但不是人人都适合游泳,尤其是一些身患某些器质性疾病的人,在户外游泳时应该倍加小心,不可大意。一旦过量、过度,则很容易酿成溺水悲剧。这方面的案例可谓不胜枚举。

案例三:2017年2月1日,鸡年初五,上午9时左右,扬州一六旬泳友在游泳馆游泳,“下水不久突然就不动了”。泳馆工作人员说:“可能是心脏骤停导致的意外,因为一般人如果是溺水,呛了水,做心肺复苏会把水吐出来的,而老人吐出来的却是食物”。据家属介绍,该泳友身体健康,“就是血压有点高”。

案例四:2017年1月26日,鸡年除夕前一日,下午5点多,四川一人民医院的一位还未退职的63岁医生,游泳起水后跑了两圈而倒地身亡。据介绍,该泳友“冬泳史十多年,有冠心病高血压史,认为在冬泳就不注重保养,体重超重但平时还爱吃喝”。

警钟长鸣:身有疾患,务必慎游。

粗心大意的自负型。

在我们的泳友中,谨慎者有之,冒失者也有之。冒失来源于自负,认为自己不仅水性好,而且在户外游泳很多年,从没出过任何意外,因此,拒绝带跟屁虫游泳。可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,偏偏就在某一次游泳中,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,再也游不回来。

案例五:2016年10月22日早上,长沙冬泳一码头队的一位62年出生的泳友,按照往常一样,不带跟屁虫下湘江游泳,结果遭遇不幸。直到晚上,其夫人找人找到江边,“最后在毛主席像的对面一码头发现了他的电动车和衣服、手机、钱包等遗物”。据说,曾有泳友提醒过他带跟屁虫游泳,可他竟说“游了多少年,还要戴跟屁虫?”

案例六:2016年12月16日早晨大雾,湖北襄阳冬泳协会鱼梁州队员胡智亮,在鱼梁洲水域游泳时与队友失联。后经全力搜寻,虽然人已找到,但已死亡。据介绍,该泳友是带跟屁虫的,因而判断其死因是因为大雾迷失方向,体力透支后水中呆太久,身体失温所致!

案例七:2017年1月28日,农历鸡年大年初一,中午12时许。大连星海湾海滩,一名“经常来此地冬泳”的5旬男子在冬泳上岸后,突然一头栽倒在地,“前额和头部都磕破受伤,上身赤裸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虽经120急救人员全力抢救仍没有挽救回该男子生命”。

警钟长鸣:敬畏江河,小心为上。

挑战极限的激进型。

在公开水域游泳,本来就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,但是一些爱挑战极限的激进型游泳爱好者,不仅无视各种危险因素的存在,还时不时把自己置于更大的不确定危险之中。一旦失手,则首当其冲成了溺水悲剧的牺牲者。

譬如北方一些地方,由于气候酷寒,河冰较厚,于是,就有人想出了钻冰洞(顶冰盖)游泳的玩意。在冰河上打出两个相隔一定距离的洞,人从这个洞口钻入,经过冰层下的穿越,再从那个洞口钻出。这样成功者固然不乏其人,但也有个别机运不好者,一俟钻进,即进入了鬼门关。

这方面令人记忆犹新的案例是

无独有偶,案例九:2017年2月2日,适逢鸡年的正月初六,长春的一位网名“长相依”的魏姓泳友,也在钻冰洞游泳中发生意外:“一个猛子扎进冰层下面,经抢救无效,死亡”。

警钟长鸣:正视风险,安全第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