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药监局通告称,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被发现存在生产记录造假等问题,已被责令停产,并收回GMP证书。 该事件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,申花球员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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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疫苗事件,7月22日,人民日报客户端发文《“疫苗之王”,安全之殇,责任之重,人心之痛》,文章质问:长生生物怎么就能“后发制人”,获得那些具有市场垄断性质疫苗的生产资质,并在短时间里形成行业绝对优势地位?要知道,依照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规定,疫苗从研发到临床再到最后上市销售,要执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,这让长生生物的迅速发迹自带疑点。
文章同时追问:“事出反常必有妖”,这么多疑问很难在“合规经营”的层面找到自洽的解释。它折射出了怎样的监管漏洞,背后又连着怎样的猫腻,难免引人遐想。此前,因“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”事件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后,长春长生再因2017年10月被调查的“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”事件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344万余元。